10月12日,新郑市召开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备工作会议,新郑市领导张国宏、景雪萍、郭明熙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出席会议。
2011年度新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备工作已于10月10日开始,将于10月30日截止。2011年新郑市将实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家庭账户”的管理模式,合作医疗基金每年每人150元(个人30元,各级财政配套120元)。其中,115元大病统筹资金,用于大病住院、重病慢性病的报销补助;15元建立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40%给予补助;20元建立家庭账户,用于参合农民在村级定点医疗门诊看病时使用。
新郑市领导张国宏希望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备工作,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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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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