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韩长赋省长主持召开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研究安排化解农村“普九”债务试点等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决定,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 促进农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主要有七个方面的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一是完善乡镇内设机构的运行机制,理顺各方面关系;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增强服务功能。
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乡镇财政实力,提高基层政权财政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努力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信息教育等专项资金投入;二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三是继续推进“两基”巩固提高计划,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路数。在完成化解农村“普九”债务任务之后,对乡村债务的构成、成因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化解其他债务路数,以便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化解。
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按照国务院综改办部署,结合吉林省村建设,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同时,探索农民投资投劳的约束机制。
深化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今年下半年,着手组织调查研究,争取到年末形成一个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下基础。时机成熟,实施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其他方面改革。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工作要点中,把林权制度改革列为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内容。同时,又提出进行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等,这方面的改革,将根据吉林省的部署,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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