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水平偏低,化解农民大病风险能力有限。”石国强表示,随着初期“10(中央)+10(地方)+10(农民)”方案到如今的“20+20+10”方案,该县补偿比例也由原先50%(乡卫生院)、40%(县医院)各提高10%,报销封顶线也由2003年的3000元,逐年提高到5000元、1万元、1.5万元。
即便如此,对花销过万元的患大病农民来说,40%到60%的自付部分仍是不小的负担。花垣县推行合前曾做过测算,按2003年消费水平,要根本解决农民看病补偿问题,每个农民至少达到117元,目前的50元尚不足其一半。
不仅花垣县,在全国范围内,还有对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乏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应用不够,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流动在城乡之间的农民工合中定位尴尬等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许多基层工作人员建议,在合向全国推广后,将县级统筹逐步扩大到市级甚至省级,并实现此项制度在各地之间以及与城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对接,解决流动人口的异地医保问题。对贫困地区,政府应加大包括补助地方合运行成本的财政支持力度,适当减少当地农民应缴数额。鉴于合的低保障水平,应当及早健全完善彰显医保“底线公平”的医疗救助体系。
“虽然,合不完备,但它第一次使中国农民享受到政府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阳光。”向春玲说,这是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次历史性进步。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中央部署,2010年合基本覆盖全国9亿农民。“那将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单项社会保障项目,世界将为之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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