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目前,青海省今年计划在西宁、海东、海北、海西、海南和黄南的31个县(市、区、行委)新建的161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竣工,并陆续投入使用。
据了解,在建设这些村卫生室的过程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对建设工程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同时,大部分地区已为新建的村卫生室配备了2名乡村医生(女性1名),部分村卫生室已开展传染病监测、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
对于这些新建成的村卫生室,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对乡村医生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严禁非专业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统一制作各种医疗文书,统一下发放张贴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制度;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乡村医生对新建村卫生室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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