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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留守儿童”到“新生代农民工”


  2.3 相当比例的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高中学龄儿童从年龄队列上来看处于完成义务教育的阶段,对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程度的测度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分析结果显示,各学龄阶段仍有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没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高中学龄阶段儿童情况明显最为严重:15岁农村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3%,16岁超过5%,17岁超过6%。而且可以发现,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机会明显好于农村非留守儿童,15岁、16岁和17岁农村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分别比农村非留守儿童低1.4、1.3和1.0个百分点。

  从以上分析可知,仍有相当比例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而且进入高中学习的农村留守儿童出现明显的教育延迟问题,相当比例的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仍然还在读初中。

  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被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者所重视。少年期(12、13岁~14、15岁)是社会化过程中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期,青年初期(14、15岁~17、18岁)是社会化发展过程中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期(童矫胜,2002)。社区、家庭、学校共同组成了青少年社会化的背景。由于父母的外出流动和农村社会的快速变迁,农村社区、迁移家庭在文化传承上出现断裂,学校成为农村青少年留守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正处于社会化关键期的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终止学校教育后,紧接着便是卷入人口乡城流动的大潮,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高中学龄阶段的这种经历对他们未来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3 高中学龄留守儿童终止学业长期影响的实证分析

  3.1 理论

  3.1.1 生命历程的视角和同批人方法

  生命历程理论因具有动态发展的视角被较多地应用于儿童研究。梁宏和刘玉兰利用该理论研究了珠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童年的留守和迁移经历(梁宏,2011;刘玉兰,2013)。生命历程理论以动态的时间概念来定位行为和事件,把这些行为和事件看作是早期情况的发展延续(杜鹏、李兵,2007)。对生命历程的动态解释关键在于对“时间”的理解:“时间”可以理解为时点,也可以理解为变迁。静态视角把时间理解为时点,在人口统计学中,表现为将具有年代意义的“年龄”用来解释人口的变动;但动态方法则更注重与个体的发展、演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点(李兵、段成荣、杜鹏等,2005)。因此,在生命历程视角下,研究大龄儿童的“外出”,其年代意义上的“年龄”解释力则不如与“外出”事件相联系的“外出年龄”。因为“外出事件”是划分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状态的标志性事件。

  在人口学研究中,可以用“同批人”方法上来诠释“生命历程理论”。应用在本研究中,也就是用“外出年龄”作为关键变量来重新组织和甄别研究对象——即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在大龄留守期间经历了“学业终止并外出打工事件”的经历同批人是本文重点研究的群体。

  3.1.2 青年过渡期

  人一生的发展是一系列有本质区别的时期,即所谓的“生活季节”(seasons of life)。在每一个时期,生物学因素和社会因素都会带来新的心理挑战,每个阶段都由一个“过渡期”开始。其中17~22岁的青年过渡期(youth transition)期间,大多数人走出青少年期,为成人的生活作最基本的选择,在此之后,人们进入成世界(22~28岁),为爱情、职业、价值观、生活方式等做出最初的选择(雷雳,2009)。

  “青年过渡期”在人一生心理社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埃里克森(E. Erik Homburger Erikson)提出了“心理社会的合法延缓期”的概念。青年人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要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实际的角色试验,要在社会互动中认识自己、比较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要使自我能够对于过去、现在的经验与未来的预期进行整合,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埃里克森认为,为了帮助青年个体建立自我同一性的过程,每个社会都应该为青年提供这样的时间避免其过早进入成人社会,埃里克森把这种社会为青年进入成年期生活而提供的准备期称为“心理社会的合法延缓期”(沈杰,1992)。

  一方面是可以观测和测量的“终止学业和外出打工”事件,另一方面是潜移默化中逐渐完成“青年过渡期”,这是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青少年时期共同经历的两个将要影响其一生的重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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