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1日发布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3)》指出,中国失业保险及就业服务覆盖面较小,下一步覆盖面应进一步扩大到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群体。
该报告显示,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不同群体的覆盖面差距较大,国有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66.98%,集体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2.8%,私营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11.1%,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7%。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在全体雇员中应不低于50%。据统计,中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由1994年的42.7%下降到2012年的40.9%。据官方调查,2011年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33.87万名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
报告指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大量的农民转移到城市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这类群体面临的失业风险较大,但没有被失业保险制度所覆盖。根据《国际劳工条约》,失业救济保险适用于所有工薪人员。
同时,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临时就业群体的失业问题,中国就业服务覆盖面较小。以就业训练中心分析为例,2010年,中国就业人数为76105万人,就业训练中心3192个,职业技术培训数量相对于庞大的劳动力数量而言较小。
绿皮书指出,现行制度的运行应该与时俱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针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问题,下一步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的目标群体应该瞄准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群体。同时,进一步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通过就业服务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将城乡所有劳动者纳入就业服务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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