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说,去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核心内容一是流动人口可自由选择在居住地或户籍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任何一地计生部门要实行首接责任制,不能推诿;二是流动人口需要核实的婚育信息,由两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核实,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三是如果因多次多地流动核实不了婚育信息,可以通过夫妻分别签署“承诺书”,计生部门为其办理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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