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与百乡千村手拉手结对就业帮扶”活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与“百乡千村”结对子活动,与“第一书记”建立联系,签订三方就业帮扶协议。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每户“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援助措施,确保“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对尚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和“年龄偏大的妇女劳动力”进行重点帮扶,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援助措施,确保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五)大力加强和完善“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有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配备“一站式”就业服务的必需工作设备,工作人员全部持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上岗,形成方圆2公里为半径、30分钟为时限的公共就业服务圈。制订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标准,完善聘用办法,抽调符合录用标准条件的工作人员充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专职队伍。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及其他社会工作者从事基层平台服务工作。建立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实施岗位培训,努力实现社区(村)平台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积极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类的职业资格培训,上岗人员均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业务能力。
五、组织领导
县人社局成立“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推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总结以往就业帮扶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百乡千村”就业帮扶工作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统计分析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帮扶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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