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南宁工作已有3个年头的农民工小余,苦于“没有技术”、“学历过低”,一直在工地上做杂工;他想参加技能培训,但由于收入有限,不敢跨进培训机构的大 门。为帮助小余这样的农民工群体,提高我区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各类培训要达到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 训,掌握一至二项技能。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要优先安排未享受过财政补贴培训的农民工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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