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2010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征集评选活动于2010年12月底圆满结束。经过专家评议审核,最终评选出2010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本次评选活动既是对2010年就业工作成果的宣传和展示,也是为做好2011年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2010年是我国就业在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后恢复平稳发展的一年,也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在全国就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就业目标全面完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了新的贡献。
2010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
一、促进充分就业列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由此,“就业优先”第一次被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研究制定“十二五”就业专项规划中,将贯彻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作为“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二、“十一五”城乡就业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全面完成任务
“十一五”时期,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00万人以上,比“十五”时期增加1000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近4500万人,比“十五”期间增加500万人。2010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9亿人,比“十五”期末增加4770万人。这些目标任务是在克服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下全面完成的,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职业培训和税收优惠新举措给力积极就业政策
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由国务院专门就职业培训工作下发的文件。文件结合扩大和稳定就业需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职业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中国职业培训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在继续实施鼓励企业吸纳人员的减免税政策的同时,大大扩展了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减免税政策对象范围。这些新文件的出台,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增添了新的动力,对促进就业和创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促进三大群体就业实施新举措,取得新进展
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组织开展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努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19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提出就业援助“精细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五、绩效考评促使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新水平
2010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会议,印发评估文件,对首批85个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进行考评。在城市自评、各省区中期考评基础上,于2010年下半年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创建工作经验,运用绩效考评推动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提升。
六、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效能,市场机制发挥更大作用
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就业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作出新的规划和部署。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全国铺开,并且选择在相应工作开展好的地区举办启动仪式,每项活动的服务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政策措施、保障更加落实。过去五年共提供就业服务3.3亿人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方向,规范统一管理,激发灵活机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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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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