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让农民工逐步融入企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国劳资矛盾正在进入高发期,要合理稳定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维权法规,健全维权机制。
三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允许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为农民工表达意愿提供平台。
四是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户口的转换是形,服务的分享是实。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服务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要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要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农民工是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社会群体。但近3/4的农民工能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以下,能承受的月租金在100~300元之间,远低于城市房价、房租水平。在城市为农民工提供稳定的住所,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需要有整体性的规划和政策设计。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允许各地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立农民工公寓。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都要为农民工住房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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