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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政策不具强制性 专家建议立法明确


  好热啊!进入梅雨季节,连续的高温让江苏人如置身于“蒸笼”之中。这么热的天气里,比起绿豆汤、冰汽水,或许只有“高温费”才能让挥汗如雨的人们真正感受到清凉解暑。

  记者昨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目前仍维持老标准,即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却根本拿不到这笔钱——

  “高温费”最少520元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尚未出台新政策,还是按2007年苏劳社劳薪[2007]18号文件执行。

  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同时,一般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掉。

  你能拿到吗?

  在南京鼓楼渊声巷的树荫下,送气工马师傅停下车,擦擦脸上、脖子上的汗水,掏出用雪碧瓶灌装的白开水喝了一口。

  他告诉记者,每天踩着至少60公斤重的自行车在路上跑,扛着15公斤重的气罐爬楼梯,热得衣服都湿透了,还长了一身痱子。马师傅说,送气工没有底薪,拿的都是计件工资,送一瓶抽成1.2元;另外,每爬一层楼加5毛钱,夏季没有另外的高温补贴费。

  “高温费是什么?没听说过。”正在鼓楼大转盘附近清理垃圾的环卫工孙女士反问记者,“前几天单位给每人发了两瓶饮料,这算不算?”她说,一年四季,她的工资一成不变,每月都是1000元。只是在夏天,单位有时会发几瓶冰镇的饮料,或者发点十滴水、风油精、藿香正气丸之类的药品,不过也不是每年夏天都有。

  在新街口正洪街广场,记者还随机采访了10多位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士,其中约有一半领到了或即将要领高温费,少的每月50元—80元。

  在一家知名通信企业做研发的高先生说,目前他已经领到公司下发的第一笔夏季防护用品费500元,据说8月份还要发清凉饮料费500元。

  相比较企业,记者发现,一些政府机关公务员的高温费也没了“动静”。省、市级机关的几名公务员告诉记者,实行阳光工资后,就取消了高温费。

  来自本报微博(http://t.sina.com.cn)的调查也显示,近七成网友没有领到高温费;高温费的多少,跟单位效益的好坏直接挂钩。有的单位按照3个月发,有的按4个月发,还有的干脆笼统发一笔。此外,发的名目也是让人眼花缭乱:有高温费、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夏季防护用品费等等。

  为什么拿不到?

  这个文件没有强制性

  “高温费遭遇执行难,难就难在这一政策只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尽管有条文明确规定,但从更多意义上来看,规定更明显的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由于该项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各个企业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尤其在一些私营企业,甚至可以说给劳动者支付高温费与否,完全寄托在企业主的良心上。

  以往一直有职工反映,自己的单位从来不发高温费,可是又投诉无门。记者昨从省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高温费不属于工资范畴,只能属于福利范畴,企业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不受理员工的此类举报投诉,因为这种指导性文件没有处罚的依据。但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

  目前也没有立法计划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出台高温费文件的依据,是《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是国内唯一一部“高温保障”法规,于1960年7月1日制定的。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可操作性差,该暂行条例已名存实亡。

  “必须为高温立法。”近10年来,这样的呼声没有间断过。但职能部门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提出立法建议?据知情者透露,因为高温立法涉及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涉及劳动安全,则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劳动卫生,又是卫生部门的事。

  “比较有效的办法是政府适时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在高温时间段调整工作时间、高温补贴、轮休等高温保障问题。这种规章带有强制性,可作一些处罚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一位法学专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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