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热啊!进入梅雨季节,连续的高温让江苏人如置身于“蒸笼”之中。这么热的天气里,比起绿豆汤、冰汽水,或许只有“高温费”才能让挥汗如雨的人们真正感受到清凉解暑。
记者昨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目前仍维持老标准,即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却根本拿不到这笔钱——
“高温费”最少520元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尚未出台新政策,还是按2007年苏劳社劳薪[2007]18号文件执行。
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同时,一般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掉。
你能拿到吗?
在南京鼓楼渊声巷的树荫下,送气工马师傅停下车,擦擦脸上、脖子上的汗水,掏出用雪碧瓶灌装的白开水喝了一口。
他告诉记者,每天踩着至少60公斤重的自行车在路上跑,扛着15公斤重的气罐爬楼梯,热得衣服都湿透了,还长了一身痱子。马师傅说,送气工没有底薪,拿的都是计件工资,送一瓶抽成1.2元;另外,每爬一层楼加5毛钱,夏季没有另外的高温补贴费。
“高温费是什么?没听说过。”正在鼓楼大转盘附近清理垃圾的环卫工孙女士反问记者,“前几天单位给每人发了两瓶饮料,这算不算?”她说,一年四季,她的工资一成不变,每月都是1000元。只是在夏天,单位有时会发几瓶冰镇的饮料,或者发点十滴水、风油精、藿香正气丸之类的药品,不过也不是每年夏天都有。
在新街口正洪街广场,记者还随机采访了10多位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士,其中约有一半领到了或即将要领高温费,少的每月50元—80元。
在一家知名通信企业做研发的高先生说,目前他已经领到公司下发的第一笔夏季防护用品费500元,据说8月份还要发清凉饮料费500元。
相比较企业,记者发现,一些政府机关公务员的高温费也没了“动静”。省、市级机关的几名公务员告诉记者,实行阳光工资后,就取消了高温费。
来自本报微博(http://t.sina.com.cn)的调查也显示,近七成网友没有领到高温费;高温费的多少,跟单位效益的好坏直接挂钩。有的单位按照3个月发,有的按4个月发,还有的干脆笼统发一笔。此外,发的名目也是让人眼花缭乱:有高温费、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夏季防护用品费等等。
为什么拿不到?
这个文件没有强制性
“高温费遭遇执行难,难就难在这一政策只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尽管有条文明确规定,但从更多意义上来看,规定更明显的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由于该项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各个企业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尤其在一些私营企业,甚至可以说给劳动者支付高温费与否,完全寄托在企业主的良心上。
以往一直有职工反映,自己的单位从来不发高温费,可是又投诉无门。记者昨从省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高温费不属于工资范畴,只能属于福利范畴,企业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不受理员工的此类举报投诉,因为这种指导性文件没有处罚的依据。但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
目前也没有立法计划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出台高温费文件的依据,是《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是国内唯一一部“高温保障”法规,于1960年7月1日制定的。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可操作性差,该暂行条例已名存实亡。
“必须为高温立法。”近10年来,这样的呼声没有间断过。但职能部门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提出立法建议?据知情者透露,因为高温立法涉及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涉及劳动安全,则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劳动卫生,又是卫生部门的事。
“比较有效的办法是政府适时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在高温时间段调整工作时间、高温补贴、轮休等高温保障问题。这种规章带有强制性,可作一些处罚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一位法学专家建议。
提醒:“职业性”中暑算工伤
劳动部门提醒用人单位,高温期间严控加班加点,一些高温作业企业,最好错开中午最热时段,可将工作时间调整为早6点-10时和下午3点-晚7点,避开高温。
此外,劳动者需注意的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并被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为“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因此,患职业性中暑的劳动者,可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请职业病诊断,凭诊断书可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但确认中暑为职业病的,一定要经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诊断。
本报记者戚庆燕
高温
窘境
谁都知道酷暑停工好
可停工就没钱,一家人咋办
据统计,6月1日至7月4日,东北、华北、华南等地共有162个监测站日最高气温达到极端事件标准,其中有34个气象站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
骄阳似火,都市白领们可以躲进空调房,而更多的体力劳动者——尤其是打工者才是酷暑高温真正的受苦者。而面对这样的情况,全国只有一个《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就是这个50年以不变应万变的暂行办法,严格说来在法律等级上也仅仅是属于“部门规章”罢了。50年,算算已经是一个普通劳动者的一辈子了。
如今,城市热灾应急机制缺失,是中国每个夏天面临最现实的问题之一。
打工者的困境:工停薪停
进入7月份,全国十余个省市已经达到近乎极限的温度,而北京7月5日的地面温度是68.3度,超过了历史记录!
在这样的酷暑下,建筑等领域的劳动者并没有停止劳作。虽然各部门已经发放过关于高温酷暑停工的通知,表面来看这是劳动单位的不服从不执行,其实也是劳动者不能执行——目前在中国,低收入劳动者仍有大部分使用计时工资。
如果他们停止工作几个小时或者一天,那么收入也必将减少——这对于他们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平民纳凉点”稀缺
高温年年有而且年年冲纪录,但是针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纳凉庇护所却不是全国各城市都有。面对众多的低收入群体,目前只有武汉、重庆等火炉城市设有“纳凉点”。尽管大多是人防工程、防空洞,但聊胜于无。
在其他的一线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更多的人只能选择在公共场所蹭冷气。但从人口数量和城市规模来看,中国城市的纳凉点数量、条件、软性服务都不能跟纽约、芝加哥等城市相比,所以当热浪来袭时,我们面对的经常是“无奈”。
综合
国外避暑做法
北欧:带薪“热假”
北欧人只要气温超过35℃,他们就可以放假休息,而且为了不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些国家还把热假作为法定的带薪休假写进了劳动法。
纽约:“凉爽中心”
面对热灾,纽约在全市建立了338个“凉爽中心”,这些中心就是具有制冷设备的大型室内场所,它们一般设在社区公共场所。
华盛顿:发电风扇
相比之下,华盛顿的避暑做法最实惠:免费向低收入者家庭发放电风扇,并保证流浪者庇护所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