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到现在,阜新市就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1至8月份,阜新市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43998人,完成省计划4.08万人的107.8%,完成市计划5万人的88%。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224人,带动就业1344人,完成省计划1440人的93.3%,完成市计划1800人的80%。实名制普惠制就业培训51301人,完成省计划4.6万人的111.5%,完成市计划5.4万人的95%。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9965人,完成省计划2.6万人的115.3%,完成市计划2.8万人的107%;培训进城务工农民21336人,完成省计划2万人的106.7%,完成市计划2.6万人的82.1%。实名制城乡劳务输出226820人次,完成市计划18万人次的126%,其中,输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7833人次,完成市计划1万人的178.3%,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08987人次,完成市计划17万人的122.9%。援助零就业家庭350户,安置就业412人,确保20日内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棚户区回迁居民再就业1442户1775人,其中,棚改回迁居民中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15户。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兜底安置,登记失业的165名困难家庭大学生全部安置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可以说,现在的就业工作就是一道难题,面对难题,阜新市多措并举,给出了一个完美的答案。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缓解就业压力,按照市委下发的《"送岗位、保就业"活动实施方案》(阜委办发[2008]83号)要求,全市大力开展送岗位保就业活动。将公益岗由社区向企业倾斜,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生产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规模以上企业予以6个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企业组织技能培训的,给予3个月的培训补贴。同时,建立和运行失业预警机制,要求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确定214户规模企业为用工重点监测单位,建立企业用工监测制度。
阜新市积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宣传月活动,创业宣传大篷车送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开展了就业联盟企业招聘洽谈会、百家自主创业基地创业成果展示会等活动。加快创业孵化园建设。市创业孵化基地已竣工,将引入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有发展潜力、劳动密集型或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入驻孵化基地,这个基地的建立在辽西尚属先例,在全省也不落后。此外,全市9个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在积极筹划中。创业培训水平大幅提高,截至7月末,已开展创业培训107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7%。这项工作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肯定,并给予高度评价。
强化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劳务经济迅速发展,是阜新市就业工作中的一大亮点。制定了《2009年阜新市与沈阳劳务输出工作合作实施方案》,与沈阳就业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建立了长期劳务合作关系。6月25日,阜新市召开了"2009沈阳——阜新劳务交流洽谈会",邀请沈阳30户企业来阜招聘洽谈,提供2211个岗位,446人与沈阳企业签订协议。阜新市还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合作,打造阜新模式劳务经济。同时,阜新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劳务输出工作体系,采取政府为主导、市场主体参与的运作模式,以基地为载体,扩大组织化输出规模。另外,在巩固和完善5个驻外劳务输出办事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沈阳、大连、营口、北京等劳务输出基地建设,逐步扩大对外输入基地的建设。阜新市还对全市500名乡镇、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农村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村级平台人员发挥了调查、登记、组织、管理的重要作用。
帮扶困难群体,积极援助就业,是让百姓最为称道的举措。首先,延续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总结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和监督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了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的长效机制。同时,继续执行"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其次,坚持环形工作程序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广泛开发适合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岗位,坚持实行姚书记提出的环形封闭工作程序,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岗位援助、"零就业家庭子女"免费学历教育等就业援助政策,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第三,援助棚户区回迁居民就业继续跟进。积极开展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项目、培养"一户一技工"等系列促进棚改回迁居民就业措施,实现了60日内安置就业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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