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见习基地今年可安排3500人
广州市2009年内挂牌成立50间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今年见习人数增加到3500人。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6:4的比例为见习学员提供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的生活补贴(其中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日23元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提供每人每日16元生活补贴)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最长见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
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据悉符合省劳动保障厅规定被认定的困难企业,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就业援助
特困大学生考公务员免报名费
招特困生也有社保补贴
据悉,特困高校毕业生(指其父或母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列入重点就业扶助的政策优惠范围。该群体参与政府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的,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招收特困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合同期限可给予所招收的上述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半年可领临时补助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未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登记未就业(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使用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自登记未就业(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
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并享受有关补贴。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福利
●大学生到镇(街)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将享每月生活补贴800元,岗前培训补贴250元。
●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可获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每年工作生活津贴5000元。
●大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期间,每天可获39元生活补贴,最长见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
●失业半年的大学生可按使用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8-07/112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