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就业服务网络。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规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机制,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村劳动力竞争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与相关组织在提供劳动力信息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主渠道的作用,使中介机构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成为依法运作、优质服务、合理流向的绿色通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延伸到乡镇及用工企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络和工作平台,并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加大有组织有规模的对外劳务输出工作力度,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完善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积极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产业工人进行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工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用人单位自律、社会力量监督的新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维护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使农民也能享受到医疗、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要在社会主义村建设中实现农民的充分就业,就必须按照“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要求,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村文化事业为依托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和转移就业率的稳步提高,以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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