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和管理工作,继续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和农机服务人员都了解这部法律和配套法规,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顺利、有效实施。
第四,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围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监督和支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项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另外,新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促进法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志们,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带有方向性的大事,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事关国家“四化”同步发展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共同努力,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依法促农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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