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罗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综观湖南可以看出: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势头最旺的农业规模经营形式。我们要因势利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农机合作社建设成现代农业的全新主体。
一家一张八仙桌拼成农业现代化大舞台
将先进的技术、理念和制度应用于农业,让农民在体面而有尊严的劳动中增产增收,这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农业现代化梦想。实践证明,规模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是实现这一梦想的主要载体。在规模经营和机械化生产之上加载各种先进的种养殖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办法,农业现代化就可务实推进。规模经营为农业机械提供了大规模用武之地,机械化生产保证了规模经营的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我国人多地少,南方人均土地不到一亩田。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我国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不仅要保持在村务农的农民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而且要保障已经进城落户了的农民土地承包权及分配权不受影响。在新的形势下,合作经营就成了解决当代中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最重要途径之一。这就如同过去农村拼戏台,一家一张八仙桌,拼起来就成了可以演出的宽大舞台。
新时期的合作社必须始终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决不能强求千家万户齐步走,更不能搞“政府推动土地流转”那种费力不讨好的的傻事情。这些年来各地农民已经自发组建了不少农业专业合作社,我们要深入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属于农民群众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真切体会,依法指导农民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各地经验,我们推介“烧旺一炉火,照亮大群人”的农机合作社建设模式,这种模式的要义是:引导农民按照盈亏自负、风险共担的原则,自愿出田地、出资金、出农机具,合股成立农机合作社,集中机械化经营几百亩以至上千亩田地并对外开展机械作业服务,逐步积累技术、资金、经验和先进农机具,不断向外辐射式扩张。集中经营的效益越好,合作社发展的劲头就越足,就越有能力向外扩张,最终把周边农户大部甚至全部带入农机合作社。
农机合作社是经营农业和农机服务的全新主体
农机合作社主要是向其他农户提供单项农机作业服务。农机作业的明显好处,催生出了广大农户对多项甚至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强烈需求。由此,农机合作社自然而然发展到了第二种形态——可以对某种农作物或某一地区主要农作物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到了这个时候,农机作业服务区内的农户已经没有使用人畜力干农活的必要和机会,大部或者全部从农业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也是在这个时候,农机合作社的资金、技术、经验、人才和农机具都已有了相当的积累,他们已经发现了规模经营与小户种植存在的效益差距以及产生这一差距的经济秘密。于是,农机合作社开始了与分散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商洽,较大面积田地集中经营便水到渠成地完成了。有了大面积田地集中经营,加上对外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普通农机合作社便顺利转变成了现代农机合作社。湖南省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几乎都经历了这一发展过程。
现代农机合作社既是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也是为现代农业提供机械服务的作业主体。这种全新的双主体定位,使现代农机合作社具有了比其他专业合作社更胜一筹的绝对优势。从经营农业主体的角度看,农机合作社都以入股或者流转的形式,集中经营着几百亩上千亩乃至数千亩田地,动辄覆盖几个自然村组,大的覆盖几个乡镇。而且,还有较大富余能力接受周边农户的农业托管或者在更大范围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可以肯定地说,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村田地的实际经营者。从农机作业服务的角度分析,随着农机合作社服务能力的很快增强及由此带来的作业服务成本降低,分散农户将会无力或者无心承担购买农机的成本,农业生产过程将会大部或者全部由农机合作社承担。可以预见,一批经营成功的农机合作社将会进一步拓展功能,逐渐演化出农机租赁公司、农机合作联社、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大型农产品供应商,甚至发展成为跨国农业企业集团。
采取务实措施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
当前正是农机合作社快速成长期,2013年湖南省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到855个,同比增长58.6%。全省农机合作社从业人员4.3万人,作业服务超过1100万亩。农机部门将采取务实措施推动农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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