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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粮食生产需多方助力


王晓宇 杨杰

“我国是人口大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赖应辉表示。常年与粮食打交道,让赖应辉也格外关心我国的粮食问题。去年全国两会,他带来的提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是关于粮食安全的,今年,他则聚焦在优质粮食生产上,在更高层次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粮食生产的连年丰收以及消费者对粮食品质要求的提高,我国粮食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矛盾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普通粮食供大于求,优质粮食供给不足。”赖应辉介绍道,“为适应粮食形势发展和市场需求,从2017年开始,原国家粮食局和财政部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旨在通过中央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有效激活市场,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提升粮食品质、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据介绍,优质粮食工程包含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三个子项。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两年多来,各地在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提升粮食优质品率、提高种粮农民收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粮食生产环节问题、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还不完善、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力量薄弱等。

“将优质粮食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持续推进,中央财政需继续支持并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赖应辉建议,各级财政等部门应将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等各项涉农财政补贴,重点向优质粮食种植者倾斜;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优质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优质粮食产业的投入。

“除了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外,还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赖应辉表示,各地可以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粮食、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推动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保障。将优质粮食工程相关内容纳入《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快立法修规进程,争取尽快出台,充分发挥法律的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成效。对此,赖应辉认为需要抓紧完善粮食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

“《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当前,粮食生产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关键领域改革政策基本成型,粮食安全保障方面形成了相关制度规定,加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经具备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因此,赖应辉建议,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调研、指导《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进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应由国家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共同合力,尽快形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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