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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 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各级农机部门越来越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推动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少到多,由点到面,蓬勃发展。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明确发展思路。一是制定规划。按照省政府和农业部要求,省农机办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情况,科学编制了发展规划,提出了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二是明确标准。明确了今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五化”标准,即“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三是把握原则。即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示范带动,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坚持激活内力、调动外力有机结合,农机手联合作业增加收入,农机部门给予多方面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边发展边完善,在促进发展中规范。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农机办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作为推动农机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来谋划。2005年,省农机办专门研究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机协会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两个文件;2008年,全省建立了40个村级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示范点;最近,省农机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并召开了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措施。市县农机部门也都把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制订了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动员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实行政策扶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倾斜,并且放开机具台套补贴限制。不少市县还利用市、县财政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累加补贴。有关农机化建设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优先予以安排。积极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减轻农机专业合作社负担。二是强化资金扶持。今年省财政拿出6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库棚建设、示范推广新型机械、维修设备补助等。三是争取信贷支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优先提供小额贷款或优惠贷款,简化放贷程序,放宽贷款担保限制,延长还款期限。同时,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了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坚持多元创建。在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各地按照多元创办、形式多样的原则,推进了各具特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从创办类型看,主要有四种,即农机专业大户联合型,村干部、农村能人带动型,村农机作业队、乡镇农机站所属服务实体改制型,农机龙头企业创办型。在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即农机户带机入社,入社机械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实行单机核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的劳动联合模式;成员带机作价或带资入股,财产共同拥有,社员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股份合作模式;以村为基础,对村内土地实行订单或合同作业,实行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为村民提供耕种收或全过程“一条龙”作业服务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五)拓展作业规模。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生产规模大等优势,因此各级农机部门注重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规范作业形式和服务行为。特别是推行“订单作业”、耕、种、收、运的“一条龙”、“土地托管”作业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包闲置土地或代理经营农民土地,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机适度规模经营,有效地实现土地家庭经营与机械化大生产的有机对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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