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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托管”到“流转”规模经营使机械化推动水稻产业化发展


宋毅 赵鑫

农机化水平提高的先决条件是有适应农业机械施展拳脚的经营规模,而规模化程度偏低恰恰又是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现实状况。于是,改变这种状况,提高规模经营的水平不仅是发展农机化,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课题。

贺兰县金贵优质稻麦产销合作社:土地从“托管”到“流转”

贺兰县金贵镇优质稻麦产销合作社是2005年由金贵镇通昌村种粮大户杨金平带头领办的。通昌村作为一个回族群众居住村,全村有农户809户,人口3440人,分成16个生产小组,耕地1.6万亩,户均土地面积19.7亩。由于通昌村东靠黄河岸边,作物种植主要以水稻为主,多年来,因为农户生产是以户为单位分散经营,根本没有农业机械的作业市场,因而水稻种植上始终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以人工劳作为主,土地利用率低,水稻种植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上存在品种混杂、种植不规范、经营管理粗放、劳动力投入大、稻谷产量和米质较低等诸多问题。

农机大户杨金平看到了水稻生产上的种种弊端,于是2005年他联合同村6个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成立了贺兰县金贵镇优质稻麦产销合作社。并且建立了“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科技服务”的运行模式。以托管农户耕地为形式,带动同村和周边地区发展水稻产业。托管是一种农户之间的契约合作,合作社与农户一般签约10年,每亩付农户500元钱,一年一付。在托管的耕地上利用现有机械和逐步配置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了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有效地解决了水稻生产、提高米质以及产后加工销售等问题。

2005年,合作社托管了农户耕地600亩,全部种植优质水稻,农户只向合作社交纳160元水稻育秧及插秧环节的机械作业费,合作社提供从整地、耕作、供种、育秧、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等一条龙式的机械服务。合作社托管农户的耕地,保证水稻亩产600公斤以上,而且负责以每公斤高出市场价6分钱的价格进行收购加工。合作社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机械实施作业,另一方面积极申请政府购机补贴政策和其他支农资金的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逐步壮大合作社实力。由于这种机制适合大面积连片机械化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深受老百姓的欢迎。600亩水稻全部采用机械化育秧插秧。秋后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收获后,平均亩产达到750公斤,比其他栽培方式的水稻亩产高出250公斤,同时回收的稻秆进行外销,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与区域内散户种植的直播稻相比,托管的耕地每亩多增收500元左右。这样的事实,使周围的农户深受启发,激发了他们参与托管的信念,原来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纷纷将自己的土地交给合作社代为托管。2006年,托管农户的耕地达到6000亩,2007年托管农户耕地达到1万亩,2008年托管地为8000亩,今年则变成了5000亩。为什么会出现托管地数量下降?杨金平理事长解释说,这是因为去年以来有3000亩地流转到合作社了。土地的流转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实力,进一步扩大了其经营规模,但这种流转是否是农民自愿的,是否损害了农民利益呢?关于这个问题,杨金平肯定地回答“完全是农民自愿的。”他认为,在土地托管与流转两者之间,应该是先托管后流转。因为在合作社托管的初期,虽然农民有托管费收入,但是生活来源渠道不多,过早让农民流转土地心里总会感到不塌实,而且过多农民贸然失去土地经营权搞不好会引发社会问题。而当农民经过几年土地托管尝到甜头之后,对这种做法的认知度有了提高,就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托管,特别是当他们经历几年打拼有了固定的非农收入后,更愿意将土地的经营权彻底放手,在确保一笔固定土地收益的同时踏踏实实地去干二、三产业的工作。

规模化的经营带动农机化水平的提升

杨金平理事长2006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标兵”,其实,他既是种粮大户,更是农机大户。他介绍说,由他领导的合作社为农业机械设备投资约300万元,有大型农业机械40台(套),其中:拖拉机4台,包括1台东方红1204、1台东方红804,2台福田雷沃欧豹;激光平地仪2套;大型联合收割机4台,包括2台久保田、1台洋马、1台东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2台,包括1台福田谷神、1台新疆—2;机械化育秧机组3套,苗床育秧播种机4套,久保田高速插秧机1台,普通型插秧机21台,碧浪3台;韩国产水稻直播机1台,各类配套机具完备。合作社在自治区、市、县农机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围绕水稻产业,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强化组织服务功能,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合作社成员收入,带动周边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宗旨,开展了从耕整地、种植、管理、收获、加工、销售一条龙式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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