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国家可能取消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消息满天飞。在国家政协双周讨论会上,各位农业专家给出了三种取消最低收购价后的补贴发放方式,小编简要概括为“统一式”、“分类式”和“历史式”。
补贴发放第一式:统一发放
“价补分离”后,补贴怎么给?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委员建议,给农民适当补贴,并与现有的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玉米补贴政策一起,统一归并为一项补贴,可称为农地补贴。
“实行土地补贴政策时,按照承包地面积,实行统一补贴。”柯炳生称,这种做法具有突出优点:一是真正的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不仅与价格分离,与种什么也是分离的;二是极为简便,高度透明;三是财政支出可控,提前早知道;四是属于绿箱政策,没有贸易谈判纠纷。
补贴发放第二式:分类发放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委员则认为,应该逐步退出“普惠制”的补贴方式,建立“分类区别、综合评价”机制。按照实际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优质化程度进行直接补贴,以质论价,以优取胜,从而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公众对于绿色食品的新需求,以显示国家政策的指向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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