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恰县选择在海拔较高的托云乡、吉根乡建立250亩种植基地,采取“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的生产方式和订单农业模式,实现总产值250余万元,种植户人均增收5000余元。
玛咖是一种草本植物,喜冷凉、较耐寒,适宜在高寒冷山区种植,主要用于制药。近年来玛咖的功能被人们日益重视,玛咖产品也备受市场欢迎。帕米尔高原山区耕地大多用于种植草和苜蓿,乌恰县自2012年引进种植玛咖以来,不仅调整了山区产业结构,还填补高海拔山区农牧民没有优势产业和无主要经济收入的空白。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zf/ngtd/2014-11-15/33079.html
上一篇 : 新疆乌苏市创业带富达人引领农民走上致富高速路
下一篇 :循环产业链成新疆沙湾县农民致富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