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陵川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引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目前,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02户,业务范围涵盖了禽畜饲养,水果、蔬菜、林木、中药材等作物种植和农机服务等方面。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支持引导农村种养大户、农村能人及农业科研单位和个人多主体、多形式地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其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经营;三是要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登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目前全县农村已有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结合其特点,引导他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挥登记职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前的各项服务,对其设立过程中的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等进行全方位指导,保证登记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发挥市场监管服务职能,进一步搞活农村流通。一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主要市场,增加其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支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培育、建设和开发农产品市场,疏通和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三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发挥消费维权职能,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镇、进市场活动,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和农资商品准入关,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三是处理好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其社员的维权投诉,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民专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四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市场竞争,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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