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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亚洲禽流感病毒变异恐慌论


2005年10月1日《北京青年报》“防治禽流感WHO全球总动员”一文中报道说:“已导致亚洲65人死亡的H5N1型禽流感病毒一旦变异为能在人际间传播的病毒,后果将会怎样呢?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公共医疗的专家(英国国籍戴维.纳巴罗)9月29日警告说,届时全球将有500万至1.5亿人被禽流感夺去性命。”“一旦发生物种突变,病毒从禽类传播变异为人际传播,我们就要准备好应对,必须压制、消除病毒,延缓大规模流感传播的速度”还说:“不过延缓传播的时机稍纵即逝”。

  2005年10月25日30国卫生部长聚会加拿大,防禽流感成为中心话题。欧盟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专家指出:“人类感染禽流感病毒的危险性极小,人们没有必要滥用禽流感疫苗”。“没有根据地扩大危险将会在公众中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国际家禽》(2005年英文版第9期和中文版第6期)刊登的“人类、家禽与禽流感”的作者是1996年诺贝尔奖获得者,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Peter Doherty教授,他指出: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以及为抵抗疾病的努力,在亚洲以外的人们看来必定象一场言过其实的战争(phoney war原义是欺骗的、伪造的战争)。

  我们姑且不谈这场“战争”的发起者、战争的性质和目的;我们也无需联想伊拉克战争的欺骗性;更无需联系历来国际霸权主义者利用科技或卫生事件,打压发展中国家的事实。但,我们可以想一想,从1997年在香港引发禽流感以来,尤其是2003年3月该特区以来,在这场多年的“战争”中,看到的事实,受到了锤炼。我们只从科技的层面上冷静地分析一下这场战争的起因,我们的遭遇和应对的方针和策略。值得警惕的是:这场“战争”还刚刚开始,它正在走向国际化、政治化。它的制造者给科技界留下了重重的伏笔,日后的科技争论和斗争还很复杂,任重而道远。

  一、恐慌论者的理论根据是不科学的

  生物遗传变异是自然规律,公众不必恐慌。纳巴罗先生唯一的理论依据是“变异”和“突变”,从前面的一段言论里,不难看出,他把变异和突变等同看待,这是一个理论错误。

  1、生物在未发生突变以前,遗传的稳定性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属性。一般变异是严格受遗传性制约的,只能是“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否则就没有任何物种了。病毒也是生物的一部分,稳定性也是病毒的基本属性。

  2、自然突变率是很低很低的,而且是不定向的。对人类利害关系而言,病毒突变也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也可能既无利也无害。

  3、生物品种间或病毒的毒株间杂交产生的任何变异是在遗传稳定性控制下的有限变异,绝不是“突变”。在自然状态下,由于种间隔离关系,一般是不能杂交的。禽流感病毒与人流感病毒能自然杂交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4、任何生物也都会自然产生适应性遗传变异,“有矛就有盾”。任何时候夸大变异危险性,不提或否定遗产稳定性是错误的,是片面的,是不科学的。

  5、病毒的毒力受环境和毒量的影响,只要注意环境卫生,它就很难达到致病毒力的效应。

  6、由于生物种间进化的自然隔离,卵生动物(家禽和鸟),几乎没有与哺乳动物共感的传染病。同样,人类与家禽也几乎没有共感的传染病。这普通是常识。纳巴罗先生却说“一旦发生物种突变,病毒从禽类传播变异为人际传播”。他的“一旦假设”是没有理论和事实根据的,是不科学的。除非有人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制造“生物炸弹”。

  7、禽流感已经在世界上流行100多年,1878年首次在意大利爆发,当时称鸡瘟,我国称欧洲鸡瘟,或真性鸡瘟,虽然是属于动物一类传染病,但已是一个常见的传染病,象鸡的新城疫一样,它是可防、可控的疫病。为减轻人们的思想恐慌,不至于“谈禽色变”,必须正确宣传和应对禽流感事件,科学地、理性地应对它。

  二、恐慌论者的逻辑思维错误

   假设的“可能性“,绝对不是“必然性”,否则就是典型的逻辑思维错误。

  1、禽流感在问世100多年以来,其毒力一次比一次减弱,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1991年在冰岛首先发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其毒力也在一天天减弱。但纳巴罗先生用“延缓传播的时机稍纵即逝”,刻不容缓,使“可能性”一下变成了“必然性”。这种概念的连接和推演,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也是不可以想象的。难道科学的“假设、预测”可以不建立在事实和理论的依据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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