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 “四不配”原则:有病不配,换毛不配,喂前喂后不配,温度过高不配。
6.1.5 公兔使用年限1年~2年,最佳利用年限为1.5年~2.5年。
6.2 种母兔
6.2.1 空怀母兔
6.2.1.1 每天青饲料采食量1000g左右,颗粒料二100g左右,根据母兔的膘情调整营养水平,控制精料喂料量。配种前5天~7天要对空怀母兔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A,促使发情和提高受胎率。
6.2.1.2 除7月~9月外,其他时间均可繁殖;如期间室内气温低于30℃,亦可正常繁殖。
6.2.2 孕期母兔
6.2.2.1 怀孕前期每天青饲料采食量1000g左右,颗粒料二100g左右;怀孕20天后每天青饲料采食量1250g左右,颗粒料一125g左右。怀孕后期应添加0.5%的骨粉或1%的磷酸氢钙,使日粮中钙磷比达到2:1。
6.2.2.2 怀孕母兔单笼饲养,保持环境安静,减少惊吓、捕捉、挤压等造成的应激性流产。
6.2.2.3 产前3天到产后3天为预防乳房炎要减料,视情况采取药物预防措施。
6.2.2.4 怀孕期超过3天,可用催产素催产。
6.2.3 哺乳母兔
6.2.3.1 哺乳期为28天~35天,产后3天内颗粒料一日喂量100g。之后逐步增加至18天日别喂达到300g。之后逐步减少至30天日喂量达到100g。饮水不间断。
6.2.3.2 初产母兔拒绝哺乳,强迫喂奶;无奶母兔摧奶,催奶后母兔仍无奶,仔兔寄养或人工喂奶;如患乳房炎的母兔及时治疗。
6.2.3.3母兔使用年限2年~3年,最佳利用年限为1.5年~2.5年。
6.3 商品肉兔
6.3.1 仔兔
6.3.1.1 初生重大于50g。每窝留仔5只~7只。
6.3.1.2 产后12小时应保证吃到初乳, 16日~18日龄诱食补料,体重达600g以上断奶。
6.3.2 幼兔
6.3.2.1 饲料饲喂量
31日~60日龄每天青饲料采食量100g ~400g,颗粒料一:30g ~55g以上。
31日~90日龄每天青饲料采食量400g ~900g,颗粒料二:55g ~90g以上。
6.3.2.2 幼兔阶段要重点防止腹泻时减少青饲料饲喂量,青饲料适当晾干;粗纤维在12%~14%以上。
6.3.2.3 幼兔分群时,可按窝分群,或按日龄分群,也可按强弱大小分群,每个小群5只左右。
6.3.2.4 断奶前后饲料、环境、管理三不变,如变化要逐步进行。
6.3.2.5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执行NY 5131和DB33/T 426.2-2003。
6.3.2.6 作为繁殖兔培育的幼兔,应与商品兔分开饲养,饲料注意选择可消化性和适口性,粗饲料和玉米等能量饲料饲喂不能过多,其营养需求、生长速度符合种用要求。
6.3.3 青年兔
6.3.3.1 90日龄后单笼饲养,防止早配、乱配。
6.3.3.2 每天青饲料采食量1000g左右,颗粒料二100g左右。对计划留作种用的后备种兔应限饲能量饲料,保持7成~8成膘情。
6.3.4 育肥兔
6.3.4.1 出栏肉兔饲养期75天~90天,出栏前7天~15天进行催肥,体重2.5kg以上。
6.3.4.2 生产过程中使用抗生素添加剂时,在肉兔出栏前,按NY 5130准则执行休药期。
7 饲料和饮水
7.1 饲料使用按照NY 5132有关规定。
7.2 常用饲料以青绿饲料和颗粒料为主,补充适量的添加剂,满足生长需要。
7.3 饲料品种分以下几类:
青饲料主要有栽培牧草、野草、蔬菜等。
颗粒料由草粉(30%~50%)和精料(50%~70%)组成。
精料主要由玉米等能量饲料、豆粕等蛋白饲料、骨粉等矿物质饲料组成。
不同阶段颗粒料中的精料使用不同的配方。
(精料中具体饲料原料配比见附录A)。
草粉主要由青干草、桔杆、农副产品等粗饲料烘晒后粉碎制成。
7.4 饲料添加剂执行NY5132准则,不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各种化学、生物制剂及保护剂(如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
7.5 严禁饲喂霉烂变质饲料、冰冻饲料和农药污染严重的饲料。
7.6 饮水
7.6.1 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18407.3的要求。
7.6.2 供给充足饮水,避免断水。
7.6.3 经常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保持饮水设备卫生和水质安全。
8 管理
8.1 人员
8.1.1 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兔工作。
8.1.2 为保证兔场健康安全,兔场人员不对外开展兔的配种工作。
8.2 记录
8.2.1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肉兔出售、饲料消耗、生长发育及鉴定等。
8.2.2 记录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的。
8.2.3 每天观察肉兔的行为表现、粪便状况,如有异常则需记录,并作相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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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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