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供种企业的落实。各地要以县(市)为单位,面向社会对供种企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符合供种条件的企业。由县(市)政府牵头,组织农业、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进行选种,在符合供种条件的企业中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中标的供种企业要按照所标的价格、品种、质量标准与各地落实的面积,按要求和时间进行供种。
(三)抓好良种补贴面积和农户的落实。各地要根据省里分解的玉米、大豆补贴面积和原则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要整村整屯推进,具体分解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实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补贴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县(市)、乡(镇)、村三级都要建立良种补贴详细档案,做为核查和兑现补贴的依据。
(四) 好补贴资金的兑现落实。为确保玉米、大豆良补政策真正落到农户,各地要在总结去年资金拨付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金兑现程序和管理办法,提前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抓好订单销售落实。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和产销平台、发展期货市场、建立粮食批发市场,积极为基地和企业牵线搭桥,扩大订单数量,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实现双赢。
五、健全领导监管组织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省政府成立以主管副省长任组长,主管省长助理、省农委主任、省财政厅厅长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农科院为成员的良种补贴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主任由省农委主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面积核查组、资金监管组、种子监督组、技术指导组、产销衔接组。各地也要层层成立相应机构,对良种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 强监督管理。一要加强群众监督。各承担良种补贴任务的县(市),要做到“五公开、五不准”和“三到户”。“五公开”即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额度和兑现方式,公开招标供种单位,公开种子价格;“五不准”即不准营私舞弊偏亲向友分配补贴面积,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暗箱操作认定供种企业,不准擅自更改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欠款;“三到户”即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方法讲解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各项目承担县(市)都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派专人负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情况。二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补贴政策的要及时曝光。三要加强行政监督。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整个良补过程、程序和标准要求,发现问题,通过行政手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三)严肃政策纪律。各地要实事求是核准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资金的地方和单位,除收回补贴资金外,还要取消今后享受良种补贴的资格,并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将补贴款用于良种补贴工作经费和抵顶农民所欠的任何债务。对以次充好、销售伪劣种子的企业和个人,要严厉打击。除吊销其种子经营许可证外,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种子经销等农资部门借国家实施良种补贴之机搭车涨价、变相截留国家补贴款。不得以其它任何生产资料等实物顶替良种补贴款。严禁克扣、拖延兑付良种补贴资金,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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