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军
7月中旬以来,国家环境保护部连续出台政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今年9月开始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并要求从明年起国家重点监控的1.5万多家企业,须通过环保部门网络公布排污信息。这表明了国家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决心。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记者在陕西采访时了解到,国有大型化肥企业感到了空前压力,普遍认为污染源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他们纷纷表示,将通过舆论监督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化肥行业形象。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一些陕西化肥企业或主动公开污染源信息,或配合环保部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我们的合成氨、硝铵生产装置产生的污染物都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数据实时传到环保部门,一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公示。2011年底建成投产的兴化新项目,配套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烟气脱硫等设施,其中氨氮、COD、二氧化硫在线监测网络平台硬件设施及软件安装调试早已完成,现场数据采集监测已纳入正规,环保部门数据整理后即将验收。”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颖告诉记者,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由第三方单位负责运行、管理、维护,兴化集团进不了在线监测系统,更不能擅自操作。
“污染源信息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开,对我们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有利于企业增强环保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陕西陕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处处长何建民说,陕化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在淘汰运行40年的化肥厂合成氨装置的同时,所属煤化工公司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和比迪欧公司项目均严格配套了环保治理设施,目前污水基本满足渭河流域排放要求。同时将化肥厂与煤化工公司排污口进行合并整治,污水总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便于集中管理。他建议环保部门加强在线监测设备供应及运营商管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尽快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使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污染源信息公开无疑将强化政府监管,促进企业加强环保治理和基础管理。信息公开是把‘双刃剑’,有时环境污染并不是化肥企业造成的,社会和群众却不了解,矛头纷纷指向企业。信息公开后,企业污染情况暴露于公众视野,一旦超标将遭受投诉甚至赔偿。”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郭小红对记者说,渭化集团将环保工作上升到企业生存的高度,去年以来先后投资近1亿元,实施锅炉脱硫脱硝、除尘及污水改造等,目前污水和大气排放基本达标。
陕西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企业污染源管理遮遮掩掩,与政府监管“捉迷藏”。通过规范和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各方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权益,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便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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