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人物

解决质量问题应落实主体责任


    近年来,河北省复混肥生产企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取得长足进步,产品质量监督不断加强,质量稳中有升。但历年监督抽查复混肥产品质量,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养分含量不达标、氯离子含量超标、水分含量超标、包装标识不规范,坑农害农,严重影响了国产品牌在广大农民中的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只有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责任意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经营,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有效保障产品质量。这既是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义务,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
    复混肥生产企业要以身作则,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做到“落实3种责任”:保障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责任;“完善5项制度”:原料进场查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企业负责人要做到“确立3个意识”:责任意识,改正意识和学习意识。
    为促进复混肥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下功夫做好以下工作:开展复混肥生产条件核查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执法产出力度,加快推进实施复混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综合整治。通过共同努力,把河北省复混肥产品质量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全面落实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