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加强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电商品牌的通知》(鄂农办发〔2015〕39号),明确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我省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唱响荆楚味电商品牌,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实施。
一是要求切实保障电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省农业厅要求,加快农产品质量(含包装)标准制修订进程,建设覆盖面广的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农产品电子交易提供有力的质量安全保证。切实将电商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落实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并与市场准入制度互为条件、互认对接,提高电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各地大力开展“三园两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创建活动,鼓励引导互联网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面,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打造一批不同区域鲜明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加快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制定适应农产品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参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三是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打造“政府+企业+电商+交易平台”多方负责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控制体系。2017年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四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电子商务。强化证后监管,积极探索诚信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认证产品退出机制和退出公告制度,提高“三品一标”产品公信力。支持“三品一标”、老字号、著名商标和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运用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市场,创新互联网“荆楚味”品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以“三品一标”和“三园两场”为基础的安全优质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创建,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互联网经济中的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深度对接活动。积极与商务等部门协作,搭建区域电子商务平台,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本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武汉农博会、汉江流域农产品博览会等农业展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开设农业电子商务展会专区,打造“永不落幕”的农博会。
六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商品牌。推广“互联网+农产品”模式,鼓励“生态+品牌”创业,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示范推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店”的电子商务模式,着力唱响“荆楚味”农业电商品牌,推动形成农业电商集聚优势区。以“互联网+公用品牌”为核心,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用品牌等多层次品牌发展体系。因地制宜地创业电商品牌发展模式,培育形成一批富有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的农业电商品牌。
七是健全电商品牌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电商平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为品牌农产品构建健全的信息网络和物流系统,在线上和线下为品牌农产品搭建产销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农业创业、大学生村官成功从事农产品电商的案例,引导广大农产品电商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树立湖北农产品电商品牌的良好形象。
八是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出台支持措施。以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刊为平台,整体策划,突出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宣传,扩大品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农业电子商务的督办检查,及时总结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电商品牌培育的经验、做法,为“互联网+现代农业”提供示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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