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食品生产企业对落实食品召回制度有哪些顾虑?消费者又有哪些期待?
除了承担高昂的召回成本,还担心面临声誉风险
企业能否主动召回?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先前案例:2011年11月,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中发现,三全食品多款速冻水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多家媒体对此作了跟进报道。三全食品随即发布公告,称已对该批次产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公司运营情况良好,基本面无重大变化。然而,三全集团股票交易停牌一天后,次日开盘,股票下跌了6.76%。
“总是能看到地沟油、毒牛奶、镉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但说到召回,我只知道汽车召回,很少听说食品召回。”北京某公关公司职员周萍说,食品召回听起来很美,但对于企业来说费时费力,影响形象,怎样才能让食品召回制度落到实处?
“在食品召回中,企业首先要核算的是成本。”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骏骅认为,虽然不少食品企业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但高昂的成本让食品召回运营难度增加不少。
“我们每年举行一次食品召回演练活动,仅组织一次演练的花费就达几万元,若再算上食品本身的成本,更是高达数十万元。”马骏骅说,食品召回成本较高,且由公司自行承担,一些中小食品企业为节约成本,宁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也不愿意主动召回。
马骏骅说,除了食品召回环节,食品自检成本高昂也让不少企业“逃避”召回。一般而言,发现一类食品有问题需要召回的途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食品生产单位自检,一类是消费者投诉举报,还有一类是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其中食品单位自检需要公司有一定的检验仪器和专业人员。“我们每年花在自检上的费用约80万元,一些中小企业不具备自检条件,到第三方机构检测又要花费额外费用,为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对自检能躲就躲,有时即使发现了产品存在问题,也抱有侥幸心理,只要没有监督部门的处罚和消费者的投诉,就不主动召回。”
“企业启动食品召回还需面临其他风险。”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由于食品召回制度不完善,市场对食品召回容易出现过度“解读”:一旦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要召回,消费者容易陷入过度恐慌,认为这一类食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企业本身也认为食品召回是“负面新闻”,会让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不愿意主动召回。“即便企业启动了食品召回,也不愿对此进行传播宣传,希望影响的范围越小越好,达不到食品召回的风险警示目的。”
胡颖廉认为,《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让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除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外,还要对食品召回的程序、内容、范围等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让食品召回“去污名化”,帮助企业积极主动地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后及时召回。
生产企业小而散,监管很难全覆盖
召回能否快速启动?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把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有召回的具体时限:实施一级召回,应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和三级召回完成时间为20个和30个工作日。
先前案例:2014年1月,四川省食药监局对342批次的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饮料、糖果、食用植物油、炒货等节日热销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查时发现,有5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该省食药监局已督促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但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经过一级批发、二级批发最终流向多个层次的渠道。商品流通到县城以下地区,召回就会存在很大难度。
“农贸市场买菜、超市买零食、网购海外牛奶……食品种类越来越多样,购买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了,万一发生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这么多生产企业和销售渠道,食品召回能快速启动吗?”在西安某银行工作的于颖最关心召回时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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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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