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记者 谢凌宇)在清华大学举行的《合作乳业与农业现代化》研讨会上,荷兰皇家菲仕兰坎皮纳公司中国区乳业发展总监阿瑟、曾经在荷兰详细考察现代乳业的著名农业问 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党国英分享该国“合作社一体化”的新型乳业经营模式,引起我国农业和乳制品行业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党国英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路,鼓励农民探索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和新型农业合作社。目前国内出现鲜奶的“奶荒”和乳制品价格上升,也进一步显示,振兴我国乳业,健全食品安全体系亟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农村改革。
菲仕兰模式:家庭牧场组建超大型的合作社
荷兰国土面积不到四万平方公里(大致相当于中国面积最小的海南省),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近500人(中国约为135人/平方公里)。荷兰却是 世界农业大国,其中,乳业占据重要位置。据2010年数据,荷兰农业经济总量为493亿欧元,其中62亿来自乳品行业,占农业的13%;农业出口为722 亿欧元,单乳品行业出口就达54亿欧元。荷兰乳业以单产高、质量好、效益可观闻名。
人多地少的现状是荷兰扩大乳业规模主要挑战。克服这一障碍主要得益于其合作社的创造性发明。早在1886年,荷兰菲仕兰地区 (Friesland)就成立了第一家乳业合作社,这正是今天的菲仕兰坎皮纳乳业合作组织 (ZuivelcoöperatieFrieslandCampina U.A.)最初的雏形。各种合作社经过100多年的合并,发展成两大合作乳业集团,菲仕兰和坎皮纳两家公司。到2008年,两家合作社获准合并,成为世界 第五大乳品集团。荷兰大约90%以上的牛奶及乳制品生产由菲仕兰坎皮纳公司提供。菲仕兰坎皮纳2012年的营业收入达103亿欧元。
党国英把菲仕兰坎皮纳的合作乳业经验总结为“基于适度规模家庭牧场的合作社一体化模式”,简单的说,就是由近2万户平均养牛85头左右的家庭牧 场组建超大型的合作社,合作社建立乳品工厂和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的销售网络来消化加工牧场的鲜奶。农场主作为乳品工厂的股东分享了产业链的大多数利 润,合作社又监管、帮助会员农场主提升乳品的质量。
和中国普遍实施的“公司+农户”模式不同,荷兰的合作社一体化模式的乳品工厂属于合作社,奶农不但通过销售鲜奶获利,而且每年能从合作社获得分红。更重要的是,家庭农场主选举组成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管理乳品厂,乳品厂的高管只是聘请的职业经理人。
党国英说,他们拜访菲仕兰合作社的一家奶农饲养了150头奶牛,整个农场只有农场主和太太两个劳动力操持。而在中国,一般家庭牧场饲养的奶牛不超过10头。
荷兰奶牛农场收入不菲,一个中等规模农场主的收入相当于当地中产阶级水平。党国英考察的这个家庭农场今年打算购买2台全自动挤奶机器人。一些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也列入了未来添置计划。
阿瑟•斯卡普指出,荷兰家庭农场的成功,得益于适度规模的中型牧场。“50-100头奶牛的中型牧场,既可以承受添置机械化、信息化养牛设备的 成本均摊;又能够节约牛群规模过大造成的疾病防控、生态环境治理成本,还适合使用自家农场的饲料,降低长途贩运的成本。”最重要的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 场,使荷兰奶牛不必“圈养”,而是“散养”在户外草场上,按照动物的天性成长。
合作社组织还从牧草、育种、饲养各个环节每个领域的合作组织为家庭牧场提供服务,这保证了家庭牧场能集中精力进行牧场的经营,从而产生了非常高的劳动生产率。家庭牧场的“自我雇佣”和分散性的投资,相对于大型牧场具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
从安全角度而言,合作社组织是农场主实施自我管理的组织,它本身就具有多数人管理少数人的特点。在菲仕兰坎皮纳这样的产供销一体化合作社中,家 庭农场主、合作社、公司职业经理人之间还形成了既互相支撑,又相互制约的内部自律关系。阿瑟•斯卡普坦言,这种自律的结果是,每年都会有极少数产品不合格 的奶农被请出合作社,从而保证牛奶的质量。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他山之石
2006年,中国颁布了新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过去7年,中国的农业合作社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 专业合作社达到82.8万家,约是2007年底的32倍;实有成员达654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5.2%。成为在市场和公司之间不可小觑的经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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