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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坚决取缔无证生产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是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重点领域是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重点地区是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重点产品是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强化监管与执法,做到全过程治理。一是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这是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加强企业监管,打击各种侵权和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强农产品种子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等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盗版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行为。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这对有效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这一手一定要硬。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贪赃枉法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坚持有破有立,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需要各市场主体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行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们既要曝光一批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也要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要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引导其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又擅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做保护知识产权的表率。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要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把这项工作切实做好。

(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政策和体制,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打击行动要与长期的制度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才能做到打击之后不反弹,使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秩序不断改善。一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要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确权和侵权诉讼程序,简化救济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维权成本。要加大民事赔偿和裁判执行力度,增加侵权成本,使侵权人无利可图、得不偿失。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坚持执法工作连续性,不搞“一阵风”。二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三要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四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披露国内外重点关注的大案要案及处理结果,展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使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我投资环境乃至对外开放政策的疑虑。同时,针对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建立健全 相结合 种子 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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