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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是如何演变的?


 

  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颁布了农业税条例;2000年起安徽开始试点,到2005年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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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13-08-24/24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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