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抽样处理后,请以县(市)为单位直接邮寄,不能及时寄出的请妥善保存,防止雨淋,避免高温和光照。邮寄时用布袋包装样品,并用线将布袋缝好,布袋和缝口的线必须足够结实,以防在邮寄过程中袋子破裂或缝口破裂。冬麦区最晚于7月底、春麦区最晚于8月底前,通过当地邮局将样品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所在省(区、市)和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负责汇总各县(市)邮寄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7月15日前反馈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含青岛)、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将小麦样品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宋敬可 收,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8625。
内蒙古、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将小麦样品邮寄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王乐凯 收,邮编:150086,联系电话:0451-86617248。
安徽将小麦样品邮寄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泰安),田纪春 收,邮编:271018,联系电话:0538-8248196-1。
5 抽样信息表
在抽样的同时,请认真填写抽样信息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标明抽样单位性质,属于整县推进、整乡推进或是万亩示范片,抽样地区在生产期间出现过异常天气和严重病虫害的必须详细说明,对已采取的关键应对措施也要说明,如喷施农药等。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同样品邮寄、另一份单独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附件2:2012年各省(区、市)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
样品数量(份)
北 京
5
天 津
4
河 北
103
山 西
33
内蒙古
27
黑龙江
10
江 苏
68
安 徽
82
山 东
156
青 岛
16
河 南
173
湖 北
37
重 庆
14
四 川
67
贵 州
6
云 南
18
陕 西
52
甘 肃
40
青 海
4
宁 夏
10
新 疆
31
新疆兵团
6
黑龙江农垦
3
合计
965
注:根据小麦高产创建整县推进、整乡推进、万亩示范片安排情况,优先在整县和整乡抽样,实际抽样数根据示范片种植小麦品种多少确定。
附件3: 2012年小麦抽样信息表
省 市 县
抽样单位基本情况
整县推进( )/ 整乡推进( )/ 万亩示范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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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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