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四、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林业的支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支持政策的跟进和完善非常必要。在金融支持政策中,政策性森林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的风险转移机制,有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于林业的支持。林业资源再生的长周期性及生产投入的累积性,决定了林业生产的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尤其是集体林权实现承包到户后,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难以承担林业经营的高风险,而且农村信贷金融环境较差,较大的违约风险和担保缺失,导致银行惜贷和林农不敢贷,形成了林业金融发展的信用阻隔。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拥有的林权作为一种资产抵押,对盘活森林资源,变资源为资本,满足林农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林权所抵押的森林资产一旦因为火灾、冰冻等灾害而出现价值损失,那么林权作为抵押物将难以发挥有效的担保作用。在去年初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中国人保对江西赣州林农还贷能力进行的调研发现,有20%的林农无法还贷,有30%难以还贷。因此,在林业的高风险性与林业信贷安全性的矛盾中,迫切需要保险这一专业化解风险的管理机制的参与,通过保险机制激活林业金融服务链,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流向林业,促进林业信贷快速稳定增长,提升林业金融资源的配置效能和服务效率,使信贷投放和产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为林业和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补血”机制。

  多管齐下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既要求保险主体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参与和积极推动,也需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通过精心设计,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逐步完善,确保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配套服务。

  一是以财税支持为牵引,积极营造有利于保险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可考虑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应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投入结构,增加对区域性特色经济林业的保费补贴。应尽快制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优化和规范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应加大对森林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可考虑对“三林”保险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对林农和林企给予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税收优惠待遇。

  二是以加强监管为抓手,为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的全面开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氛围。建议尽快制定下发规范森林保险业务管理的指导文件,对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经办条件、产品管理、条款费率、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做出原则性规定,对经办机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避免个别市场主体由于不正当竞争损害林农利益。保险监管机构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森林保险的横向沟通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支持森林保险的发展。要注意培育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保费补贴带动保险意识的提高。

  三是以巨灾保险为后盾,建立财政支持的、多层次的林业风险转移分担机制。除建立林业损失超赔再保制度外,可按照单独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滚存积累的原则,建立林业巨灾风险基金,明确资金来源、适用范围、触发条件等内容,一旦发生特定损失,则启动该项准备金予以解决,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体系为主体的多层次林业保险模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巨灾风险分担网络。可借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经验,以单一类型风险的巨灾保险机制为突破点,分险种、分区域试点。

  四是以银保互动为契机,打造林业信贷与森林保险相结合的林业金融服务链条。要鼓励各类保险机构通过保险与担保相结合的形式,提供林业生产发展的融资保障服务。可考虑给予保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较优惠的贷款利率,允许符合条件的客户申请贷款展期。应建立林业信贷机构、保险机构、地方政府三方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共同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合力打造林业金融服务链,形成监督合力,共同防范业务风险。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林业 森林 林地 林业发展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