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还存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难点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万多个“难点村”,约占全国村委会总数的6%。虽然比重不大,但涉及的农民群众人数不少,按平均一个村管辖1500人计算,约有5500万之众,绝不能轻视。“难点村”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必将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对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的实现,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日前,记者就“难点村”治理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
何为“难点村”
记者: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几乎每个村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所说的“难点村”应当如何定义?
汤晋苏:所谓“难点村”是指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政策法律不落实,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农民群众意见最多、反映问题最集中、矛盾最突出,干群关系紧张,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村。
记者:“难点村”究竟难在哪儿?
汤晋苏:“难点村”存在的共同问题是村民合法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具体表现形态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班子软弱涣散型:主要表现在村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形不成核心;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村干部思想不解放,能力不强。
干群矛盾冲突型:主要表现在乡村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有章不循,违章乱行,作风粗暴;乡村干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农民的合法政治、经济和人身权益受到乡村干部侵害,长期得不到解决;干群对立情绪严重,时常发生冲突。
宗族派性严重型:主要表现在对村里事务,不同宗族和房派,争权夺利,互不相让,人心不齐,一盘散沙。
黑恶势力控制型: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恶化,黑恶势力嚣张,甚至渗透、掌握村级组织,把持村庄事务,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极少数村庄被黑恶势力控制,故意制造事端,挑拨是非,或借机闹事,散布谣言,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不满。
村民内部利益冲突型: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民福利待遇高的地方、城郊结合部和其他土地被征用,有补偿款发放的地方,村民内部发生各种利益冲突,导致部分村民长期上访。
混合型:即上述问题全部或者部分并存。
“难点村”的成因
记者:“难点村”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汤晋苏:“难点村”表现出来的问题,是在我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管理体制、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格局不断调整并发生深刻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
一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济基础不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村政治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作为支撑,但是我国大多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村级经济基础薄弱。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一些地方的村级组织主要依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勉强维持运行。由于缺乏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财力和物力,导致村级组织没有号召力,不能凝聚民心。
二是农村历史遗留和现实利益问题交织,错综复杂,极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历史遗留问题的包括宗族家族矛盾、派性矛盾、村庄间和村庄内部历史上存在的地域划分、行政隶属、土地承包、生产资料分配等问题,由于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遗留至今。现实利益问题是指土地、水面、山林承包经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村委会选举、计划生育管理等。新旧问题往往同时并存,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黑恶势力称霸、治安形势严峻、上访增多等现象出现。
三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文化教育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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