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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用3年时间治理好3万多个“难点村”

网友投稿  2009-05-19  互联网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还存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难点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万多个“难点村”,约占全国村委会总数的6%。虽然比重不大,但涉及的农民群众人数不少,按平均一个村管辖1500人计算,约有5500万之众,绝不能轻视。“难点村”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必将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对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的实现,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日前,记者就“难点村”治理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

  何为“难点村”

  记者: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几乎每个村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所说的“难点村”应当如何定义?

  汤晋苏:所谓“难点村”是指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政策法律不落实,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农民群众意见最多、反映问题最集中、矛盾最突出,干群关系紧张,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村。

  记者:“难点村”究竟难在哪儿?

  汤晋苏:“难点村”存在的共同问题是村民合法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具体表现形态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班子软弱涣散型:主要表现在村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形不成核心;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村干部思想不解放,能力不强。

  干群矛盾冲突型:主要表现在乡村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有章不循,违章乱行,作风粗暴;乡村干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农民的合法政治、经济和人身权益受到乡村干部侵害,长期得不到解决;干群对立情绪严重,时常发生冲突。

  宗族派性严重型:主要表现在对村里事务,不同宗族和房派,争权夺利,互不相让,人心不齐,一盘散沙。

  黑恶势力控制型: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恶化,黑恶势力嚣张,甚至渗透、掌握村级组织,把持村庄事务,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极少数村庄被黑恶势力控制,故意制造事端,挑拨是非,或借机闹事,散布谣言,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不满。

  村民内部利益冲突型: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民福利待遇高的地方、城郊结合部和其他土地被征用,有补偿款发放的地方,村民内部发生各种利益冲突,导致部分村民长期上访。

  混合型:即上述问题全部或者部分并存。

  “难点村”的成因

  记者:“难点村”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汤晋苏:“难点村”表现出来的问题,是在我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管理体制、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格局不断调整并发生深刻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

  一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济基础不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村政治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作为支撑,但是我国大多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村级经济基础薄弱。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一些地方的村级组织主要依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勉强维持运行。由于缺乏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财力和物力,导致村级组织没有号召力,不能凝聚民心。

  二是农村历史遗留和现实利益问题交织,错综复杂,极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历史遗留问题的包括宗族家族矛盾、派性矛盾、村庄间和村庄内部历史上存在的地域划分、行政隶属、土地承包、生产资料分配等问题,由于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遗留至今。现实利益问题是指土地、水面、山林承包经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村委会选举、计划生育管理等。新旧问题往往同时并存,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黑恶势力称霸、治安形势严峻、上访增多等现象出现。

  三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文化教育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

  四是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实、工作方法不当。尤其是个别干部公仆意识淡薄,居官不清,为政不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由于害怕问题暴露,维护既得利益,他们竭力阻挠破坏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五是部分村民缺乏主人翁和民主意识。少数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他们的选举意向很容易被一顿饭或一包香烟等眼前小利所左右,甚至不给补贴就不到会场参加投票选举,或者很随意地请别人代为写票投票。当他们自身的民主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也不会运用法律等方式进行维权。

  六是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法律法规滞后于形势的发展。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村民民主选举有关事项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日益显现。尤其是纠错机制不完善,处罚措施难到位,违法乱纪行为难查处和纠正。也没有适应形势的变化及时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改居”等方面内容在法律中作出具体的规定。导致有人钻法律的空子,侵害村民的民主权利,引起矛盾纠纷难以解决。

  如何治理“难点村”

  记者:“难点村”问题纷繁复杂,应当如何治理“难点村”?

  汤晋苏: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面上工作的同时,开展“难点村”专项治理,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3万多个“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乡级是基础,县级是关键。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县乡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难点村”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建治理工作组,深入“难点村”开展工作。

  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难点村”的核心问题是: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受到侵害,民主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导致这些村庄各方面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治理“难点村” 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益。

  核心是建立完善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在“难点村”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还要注意把各地在完善村级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机制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快上升为政策,条件成熟后再把这些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以建立完善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

  根本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治理好“难点村”既要靠立竿见影的得力措施,更要靠标本兼治的制度建设。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要健全严格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三是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农业补贴力度;四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五是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调整工农、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六是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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