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王连补71岁,住在灵官镇敬老院。他说,他还记得付达信,有时付挑担子路过敬老院时,还会打招呼。
“按理说,付属于五保老人,应该也能住进这里。”王连补说,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来。
如果不是当地人带领,很难找到王连补所在的敬老院。它没有挂牌,藏身于一处树林山坡边。该院由灵官镇兴办。
早在20年前,这里曾是一所中学。后来,每间教室统一被隔断成三个单间,一排共10间,食堂、厕所位置不变,废弃的中学就成了现在的敬老院。
2月2日是农历正月初八,按照农村的习俗,这日子还算过年。走进院落,房前的土坡下、水沟里堆满垃圾。地上不见鞭炮渣子,门口没有挂红对联,也没有闻到鱼肉酒香。一切跟没人住一样。
全院有18位老人,来自全镇各村,年纪最大的老人78岁。有三位身残不便者。现在,每两人住一间房,以便相互照顾。
王连补在灵官镇敬老院住了六年。之前,他是该镇崇高村七组的人。也是老光棍。因年老加上无人照顾,与其亲属联系后,组里决定把王连补送进敬老院集中养老。每年600斤的口粮由组里负责。
付达信此前也曾和村小组谈过进敬老院的事。
村长付发月说,如果付达信要进敬老院,村小组每年必须要为其交付600斤的口粮。而村小组首先要弄清楚他欠别人或者别人欠他多少钱,然后把他的房子交公给小组,才会答应替他交口粮。
“付达信不答应村小组的要求,所以就只有自己一个人过了。”付发月说。
而湖南省2007年实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中规定,不得将村民私有财产交给国家或者集体作为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
条例中也没有规定村民必须在村集体交纳口粮之后才能入敬老院。
付发月说,他们是按照早已流传下来的老办法操作的,至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的,他也不记得了。“也正是很多老人不愿意这样,所以他们也就只能被分散在农村养老了。”
付发月记得,后来付达信本人也说,敬老院不自由,很难受,也不愿意进了。
“五保”蜕变为“一保”
市场经济确立后,担负供养五保主要责任的村小组,支配资源能力下降,为老人讨口粮成为难事
由于村小组不为付达信提供600斤口粮,付达信也就进不了敬老院。村小组的意见成为付达信是否能进敬老院的关键。
在农村,其实五保供养的主要责任人是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国务院在1994年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就已确定了这一性质。
“条例”中规定,五保供养工作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因此资金筹措的主体是乡镇和村集体,尤其是村集体。
而村集体也有自己的无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洪大用在农村调查发现,计划经济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居主导地位,村集体能有效支配现金和实物。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集体经济受到削弱。尤其在税费改革后,具有一定随意性的“三提五统”制度被取消,村集体支配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削弱。
邹庚寅就深刻体会到这一点。
他是砖塘镇的社会事务办(又称民政办)的主任。在他任职的这些年,经常为五保老人的口粮走村串户,逢人讨谷子。
砖塘镇现有人口36700人,五保户362人,已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40人,剩下322人的口粮问题就有缺口。
他说,以太平桥村为例。该村14组,全组25人,五保户有3个人,计算下来就是7个人供养一个老人,而这7个人又有一半以上没有种田而到广西打工,大多数人一年都见不到一次面,更别说让他们给五保户供粮了。
邹还说,尽管现在种田有一定的补贴,一亩田一年收下的谷子,如果除去农药、化肥、种子和人工,根本就赚不了钱,所以这种情况下,让农户拿口粮,也不太现实,毕竟他们不拿口粮也不犯法。
洪大用调查发现,农村五保困境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散居的五保户都不记得上一次吃肉和吃蛋是什么时间。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生活虽然好一点,但大多没有买新衣服的记忆,他们的衣服要么已经穿了十几年,要么就是外界捐赠的救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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