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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开局良好


  新华网济南12月11日电(记者许剑铭)从2007年民政部确定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后,各地加快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目前开局良好。

  11日,民政部在山东诸城召开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听取和交流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梳理形成今后的工作思路。

  据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在把握农村社区建设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各地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确定农村社区设立模式,即使在同一实验单位内部,不少地方也坚持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建设农村社区,充分尊重当地既有工作基础和群众意愿,形成了既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格局。

  姜力说,各地普遍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作为实验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整合服务资源、合理规划服务半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用心打造方便农民群众的“十五分钟服务圈”或“两公里服务圈”,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方便优质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和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山东诸城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村的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规划建设的208个农村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部投入运行。

  姜力表示,总体上看,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还有许多亟待探索研究的问题。民政部将在总结梳理各地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及时从实验阶段转向全面推进阶段。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城镇以外的,以从事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业及其加工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

  中国农村社区的发展在2004年以后开始逐渐获得公共资源和政策的支持。中共十七大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把农村社区的建设置于与城市社区建设同等的位置。

  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社区建设”刚刚起步。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还有待于各地的创新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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