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启动农村宅基地的市场化改革


  建立这样一种农村宅基地的“复合型所有制”,可以满足三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

  ——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有效保护耕地。农民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和家庭继承权,集体不再分配新的宅基地,就可以最终切断农村生产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之间的“血缘关系”,最终改变那种人口自然死亡不退宅基地,新建户不断圈占耕地的状况。

  ——既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利益,又能为农民创造资本性财产。农民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和完整物权,就可以在市场活动中对宅基地及居屋进行合理的估值、估价,可以同城市居民的房屋一样成为资本化财产,最重要的是可以作为抵押物品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一旦农民房屋可作为贷款抵押品,很可能为市场资金大规模进入农村打开一个制度性缺口。

  ——促进农民城市化发展,为打工农民提供稳定的城镇居住条件。在没有稳定居屋的情况下,大批农民工就无法真正成为城市居民,只能在城乡之间流动地生活,在获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和转移权之后,这些农民就能够同城市居民一样把房屋进行市场化出售,为最终留居城市创造条件。

  在建立农村宅基地“复合型所有制”的基础上,启动和推进宅基地市场化改革,可以分类进行。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城郊地区,可以考虑直接建立区域性宅基地交易市场。对欠发达地区和城市远郊地区,可以由政府出面组织,对农民宅基地及住房进行整体规划和集中改造。

  宅基地怎样流转?现在很多地方一个比较普遍的做法是,由村集体组织或镇、县政府机构出面,对农民宅基地及住房进行整体规划和集中改造,先在村庄附近盖好能够集约用地的商品房,然后按照一定价格折算办法同农民的宅基地及房屋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土地可用于扩大耕地面积,更多则用于非农业性开发。这种改革模式的最大特点是有政府的积极参与,可以避免农民个人自发流转带来的种种问题,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改革探索。(韩康/国家行政学院)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土地 耕地 核心 强化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