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节假日调整方案
正式取消“五一黄金周”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节假日调整和带薪休假规定这两项引起公众广泛参与的立法7日尘埃落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当天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会议决定,上述法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关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湖南省省长周强代表省政府作了深刻检查。
会议原则通过带薪休假草案
职工工作满一年即可带薪休假
节假日调整和带薪休假被认为是两个密切联系的立法,此前,上述立法的详细内容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向全民征集过意见,引起公众的热情参与。
根据此前的节假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节假日由目前的10天增加为11天,取消了“五一黄金周”,中国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各放假一天,多年来正常上班的除夕成为假日。
带薪休假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职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即享受带薪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并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享受带薪休假,若因特定原因未能休假,单位需给予补偿。
根据网上调查,节假日调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仍存在不少不同意见,而带薪休假,网民普遍担忧该制度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专家观点“休假方案可能不会有方向性调整”7日晚,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意味着“方案可能不会有太大的方向性调整”。
蔡继明分析称,目前各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要取消“五一黄金周”上面,但是其认为此条方案出现调整的“可能性很小”。虽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上述法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但是蔡继明认为只会是“微调”,“可能会就传统节日与周末的上移下错的方法进行一些调整”。
虽然之前网上调查时网民对取消“五一黄金周”反应激烈,但是蔡继明认为这已经是目前我国经济能承受的最高水平,因为“我们的人均GDP决定了暂时不可能达到欧洲国家的休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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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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