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全新的保护理念、全新的发展实践
闵庆文为深入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中所提出的“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指示精神,高质量做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后半篇文章,更好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本次大会的举办地和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授牌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项目所在地,浙江青田县正以稻鱼共生系统为基础,着力建设世界上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公园。
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是一个全新概念,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新理念和发展的全新实践。因此,有必要界定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概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并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出发,分析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概念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属于主题公园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人们普遍认识的以营利为目的、纯人工打造的主题公园。因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表述,主题公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园区。
从其概念和保护目的出发,农业文化遗产公园与农业公园、文化公园、遗址公园、自然公园亦有关联。
按照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等于2008年制订的《国家农业公园申报标准及申报评价体系》中的定义,农业公园是以农业景观、农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农业技术及其支撑设施、农业文化及其物化形态等为主要旅游吸引物,拥有园林化的农业生态景观、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农业与旅游服务业深度融合,具有游憩、观赏、环境保护等公园一般属性的新型农业旅游园区。
关于文化公园没有较为明确的定义,但根据有关研究,似乎可以理解为以不同文化为主题,通过艺术、景观等手段展示城市或乡村文化特征,并使之成为城乡文化旅游发展的载体。而国家文化公园则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
国家文物局负责评定与管理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
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农业生产、文化传承功能,而且还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因此还可以借鉴有关自然公园的建设理念和建设思路。比如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的森林公园;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湿地公园;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地质公园;等等。这些自然公园既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等服务,又是生态与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重要保护地和相关科学研究与普及的重要基地。
结合相关概念,可以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是以农业文化遗产地为依托,以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农业文化遗产为目的,通过深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和合理规划与适度建设,为人们提供多种产品与服务的特殊地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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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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