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全新的保护理念、全新的发展实践
闵庆文 为深入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中所提出的“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指示精神,高质量做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后半篇文章,更好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本次大会的举办地和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授牌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项目所在地,浙江青田县正以稻鱼共生系统为基础,着力建设世界上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公园。
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是一个全新概念,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新理念和发展的全新实践。因此,有必要界定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概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并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出发,分析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概念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属于主题公园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人们普遍认识的以营利为目的、纯人工打造的主题公园。因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表述,主题公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园区。
从其概念和保护目的出发,农业文化遗产公园与农业公园、文化公园、遗址公园、自然公园亦有关联。
按照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等于2008年制订的《国家农业公园申报标准及申报评价体系》中的定义,农业公园是以农业景观、农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农业技术及其支撑设施、农业文化及其物化形态等为主要旅游吸引物,拥有园林化的农业生态景观、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农业与旅游服务业深度融合,具有游憩、观赏、环境保护等公园一般属性的新型农业旅游园区。
关于文化公园没有较为明确的定义,但根据有关研究,似乎可以理解为以不同文化为主题,通过艺术、景观等手段展示城市或乡村文化特征,并使之成为城乡文化旅游发展的载体。而国家文化公园则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
国家文物局负责评定与管理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
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农业生产、文化传承功能,而且还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因此还可以借鉴有关自然公园的建设理念和建设思路。比如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的森林公园;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湿地公园;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地质公园;等等。这些自然公园既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等服务,又是生态与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重要保护地和相关科学研究与普及的重要基地。
结合相关概念,可以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是以农业文化遗产地为依托,以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农业文化遗产为目的,通过深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和合理规划与适度建设,为人们提供多种产品与服务的特殊地域空间。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农业文化遗产是以系统性、活态性、动态性为突出特征,融农业生产与自然和文化为一体的特殊遗产类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应当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原则,既反对缺乏规划与控制的“破坏性开发”,也反对僵化不变的“冷冻式保存”,强调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
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所蕴含的生态系统服务与传统农耕文化的价值,并通过适当途径推动价值实现,既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也是遗产地发展的需要。
国内外大多数农业文化遗产地都依托独特的生态与文化资源,开展了观光、度假、研学等多种旅游业态,例如云南红河与贵州从江的民族文化旅游和梯田景观旅游、浙江湖州和青田的研学旅游等,但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和人们囿于传统旅游认识的局限,往往是将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所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服务进行拆分和再组合,难以让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形成整体的感知。因此,迫切需要将农业文化遗产地及其生物与生态、历史与文化、生产与景观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借鉴目前流行的自然和文化公园发展模式和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公园,通过农业功能拓展和生态与文化价值实现,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乡村文化永续传承。
农业文化遗产内涵丰富、历史悠久,具有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具备建设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天然优势,可以为游客提供优美的田园景观、沉浸式的劳动体验和有效的研学途径,可以借鉴一些地方依托农业特色建设农业主题公园的经验。如以南繁育种为主题的海南三亚水稻国家公园、以“现代农业”为主题的山东兰陵农业公园、以“蚕桑文化”为主题的四川绵阳农业主题公园等。
因此,将农业文化遗产与主题公园理念相结合,不仅能够向游客提供农耕体验、生态康养、乡愁记忆等丰富多样的游憩服务,满足市场对高质量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强烈需求,而且也有益于借助“主题公园”的形式增加民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全社会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提升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系统性、复合性、活态性和多功能性等典型特征,不同于其他任何类型的主题公园。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公园的建设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保护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以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为前提,避免“过度公园化”。中国国家公园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无论是国家公园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并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还是国家文化公园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都强调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根本宗旨。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同样应当注重对农业文化遗产地传统农耕模式、生产技术的保护,避免因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技术的盲目引入造成的破坏。要注重对于农业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保护,科学规划资源承载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避免过量的客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要重视对民俗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避免为发展旅游肆意篡改,也要防止因旅游发展可能造成的外来文化入侵和本土文化丧失。
二是要充分调动当地居民参与的积极性,避免当地居民被“边缘化”。农业文化遗产是世居于当地的人们祖祖辈辈通过农业生产活动创造并不断维系着的“活态”遗产。他们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也是必然的保护者与传承者。应当利用公园内休闲观光、科普研学、康养保健、休闲度假等活动,带动遗产地餐饮业、服务业、运输业的发展和遗产地有文化内涵的生态农产品在地销售。同时,在农业文化遗产公园规划和建设及运营中,应当保障当地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优先参与权,既要通过划定合理的农业活动体验区以便为游客提供体验农业生产活动的机会,也要防止因为游览活动可能对当地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
三是要秉持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乡村生态与文化景观的破坏。要考虑农业生产的生长周期和自然物候的季节性特征、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建设传统品种保护区、农业生产体验区、农耕文化集中展示区、生态博物馆或博览园等,借助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展现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与活态性特征,满足不同季节访客的研学需要。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永远在路上。在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建设方面,青田做出了初步的探索,相信会有更多的遗产地步其后尘。期望这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新理念和发展的全新实践,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完善,并焕发出巨大活力。
(作者为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