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 ——五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本报评论员
没有真金白银的投入,哪来盆满钵盈的收益!乡村振兴,从脑中“一张蓝图”到眼前“一幅实景”,在干部群众“辛勤耕耘”的背后,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党中央确立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出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的政策要求,如旱逢甘霖般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劲的物质动能,为各地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夯实了底气、提振了士气,回应了乡村振兴钱主要从哪里来的发展之问。
审视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轨迹,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既是对城乡发展历史的负责,也是对乡村振兴未来的担当。近些年公共财政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带动乡村建设“芝麻开花节节高”。然而,面对农业现代化、组织化、规模化等新趋势,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新要求,以及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特点,“三农”工作依然显得“缺米少油”。化解这一尴尬,既要财源广聚,调动农村集体经济、工商资本、金融等多元投入,更要首先用好国家公共财政这一最基本、最主要的资金力量。乡村发展中的一些公共品,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由于投入大、周期长、回本慢,不能单纯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农业农村经济容易发生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这些都必须充分发挥好国家公共财政的职能,为“三农”整体跨越式发展增添动能。
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是对过去“公共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政策要求的升级强化,是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支持的制度保障,是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腿短板的必然要求,不仅衡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发展能力,也是检验政治水平高低的一把标尺。其基本要求就是,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
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两注意。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三农”公共财政投入应适应这一特点。既要将“三农”公共财政的政策目标进行优先考量、政策体系进行优先设计,给乡村的投入总量再多一点、投入增加再持续一些,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规律相适应;也要量力而行,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和“三农”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投入规模以及渠道手段。
要优化结构和重点投入两手抓。切好分好“蛋糕”是一门学问。纵向,要合理优化中央到省市县的财政投入格局;横向,要合理安排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比例,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阶段科学安排财政投入支持的重点地域和重点领域。眼下,要重点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等乡村振兴亟待强化的方面。
要资金整合和资金撬动两促进。将财政资金花出效率,要在机制创新上“精打细算”。因“三农”工作的复杂性,“三农”财政投入项目多而小、出口多、名目杂,要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使用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将存量财政资金整合起来、打捆使用,让一个钢镚儿花出两个钢镚儿的效果。同时,还要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撬动”工商资本、金融等各类资金资本涌入乡村,让“三农”事业八方来财。
要绩效管理和农民参与两兼顾。把好事办好才是真的好。各地要严格公共财政投入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加强针对“三农”的预算编制,细化优化绩效目标、绩效考核方式和绩效评价体系,逐级完善“三农”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运用网络信息等新技术强化绩效监控,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同时,增加农民对公共财政投入和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财政真正花在“阳光”下,用在“刀刃”上。
旱逢甘霖动能劲,振兴还靠加油干!令干部群众撸袖干事时“手中有钱、心中不慌”,必定能更有力地推动“三农”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将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安排好、管理好、使用好,让财政甘霖润泽广袤乡村和亿万农民,结出乡村振兴更丰硕、更甜美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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