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拟出台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规定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沈嘉)不久后,商贩在菜场里卖萝卜白菜,可能也须用正规标价签或价目表明码标价。湖北省物价局日前透露,我省拟出台《湖北省农贸(自由)市场明码标价规定》,眼下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我省菜市场、销售农副产品的超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收购点等,都拟被纳入明码标价范围。
商贩明码标价的方式有多种,包括标价签、价目表、价格板、价格牌、价格本(簿)、价格单、电子显(演)示牌、收费标准表等,但这类标价签等需由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的价检机构进行监制。商贩如果降价卖农副产品,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注明降价原因及原价、现价。
此外,商贩明码标价必须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如果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变动,应及时更换标价签;不得采用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清仓甩卖价”等误导性用语;不得故意用模糊的语言、文字、计价单位等表示价格;不得对同种产品使用两套不同价格的标价签或价目表。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10-18/197626.html
上一篇 : 监利乡村教师邓从新被聘送教下乡核心专家
下一篇 :我省5万移动无名号被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