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晚稻托市收购开始啦! 农村新报讯 (记者方桐)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于23日启动2016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期限至2017年1月31日。以2016年生产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每市斤1.38元,与上年持平。
据了解,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即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对最低收购价资金实行统贷统还;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粮食局和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共同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收储政策。
为方便农民交售中晚籼稻,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与省粮食局、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共同研究确定首批收储库点336个,分布在全省65个县市。(具体收储库点名单见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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