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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率先实施大病补充保险


五峰率先实施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住院,农村五保户不出钱,贫困户自费部分救助90%    农村新报讯  (记者李陈 通讯员李亚群)“住院费12.63万元,新农合报销72995元,大病医保赔付25048.25元,个人自费28256.75元。”14日,来自五峰县的农村低保患者张红敏,从省人民医院治疗肿瘤康复出院,她展示的出院结算单上显示,个人自费部分约占总费用的23%。“我回当地,还可以再享大病报销21126.25元,自己实际只需出7133.5元,这能大大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张红敏所说的再报销,正是五峰县目前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的大病补充保险。
    据悉,我省现有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规定,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费的部分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这虽然有效缓解了大病群众的就医负担,但对于贫困群众来说,自费的部分仍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为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不让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日,五峰县筹措资金1000万元,建立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为大病患者救助兜底。凡是符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求助的贫困患者,住院医疗合规费用经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等国家政策报销补偿后,合规自费部分超过1.2万元以上的给予90%救助;对于农村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合规自费1.2万元以下部分再按90%比例给予救助,个人负担仅10%;对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对象、城乡孤儿自费部分给予100%救助,住院自己不用出钱。
    该县还简化报销流程。一般医疗补偿,参保患者可在经治医疗机构出院时即时结报,在非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以到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办理;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救助的参保患者,只需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窗口就可以办理理赔,承保公司将在收到补偿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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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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