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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我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内村卫生室签约农民达到70%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李陈)“2013年,村医生与我签了上门服务协议,经常来给我做健康检查,一些日常小病就医方便多了。”潜江市积玉口镇花亭村农民张淑芳是一位留守老人,他是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最早受益的一批群众。据悉,自2013年起,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多个县试点,2014年在全省全面实施,截至目前,我省有1万名社区全科医生、3.3万名乡村医生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近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从2016年起加强推进 “社区医生进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今年内实现签约城乡家庭同步增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居民稳定在30%以上,村卫生室签约居民力争达到70%。
    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承担家庭医生的职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签约范围。
    据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原则上,每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省卫计委指出,签约只是形式,服务才是最终目的。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科医生培养、畅通家庭医生上下转诊渠道、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收费激励政策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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