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最严中小学师德新规体罚学生或将被开除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肖敏通讯员梁炜)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上课时接打电话;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调课累计5次以上,从事有偿辅导……今后,教师如果触碰 “违规红线”,将受到从警告到开除等不同处分。25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首次列出了30多种典型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堪称“最严师德新规”。
近几年,全省涌现出了秦开美、徐美容、汪金权、余功茂等一批师德楷模,但也有少数教师还存在师德失范问题,个别性质还比较恶劣。为了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出台了这道“史上最严”师德禁令。
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建议,《细则》首次将教师的违规现象分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师德师风3个方面,列出了30多种典型违规行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类型。受处分的时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24个月。受到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
《细则》内容具体明确,如一学期内无正当理由旷课2次以上 (含2次)或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调课等情况累计出现5次以上(含5次)的等六种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体罚学生,或用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等十六种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据悉,《细则》的适用对象中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少年宫、各级教研科研培训机构、电化教育等单位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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